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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地方法制评述:兼论“非遗法”的反思与完善 2020-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遗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已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权利保障相关问题进行地方法制实践。这些地方立法不仅保留了"非遗法"相关规定之精华,同时亦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这些地方法制的做法不仅具有正当性,还具有诸多亮点和启示。为缓解非遗领域不同位阶法律适用冲突以及平衡、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非遗法"应就非遗传承人权利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规定,以最终实现非遗法律体系形式功能与实质功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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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舞蹈发展论坛纪实 2020-06-01
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批准中国加入该"公约";2011年2月25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一法既出,应者云集。除了举办各类展演展览与讲座活动外,各地纷纷举办"非遗进校园"活动,北京舞蹈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鼎力支持,此外,还在湖北、广西、河南、贵州、湖南、山东、四川及西藏、湖南湘西土家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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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篆刻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 周年访谈 2020-06-01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非遗中心"):作为2009年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项目的牵头社区(群体),十年来,贵单位在确保项目存续力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怎样的保护成果?骆芃芃:十年来,中国篆刻艺术院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保护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在确保中国篆刻存续力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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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历史演进 2020-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奠定了制度保障。作为文化遗产重要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与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同等重要的社会地位,在某种程度上更是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产生的行为依托。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晚于物质文化遗产,但前者显然离不开后者的立法基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真正开启于20世纪90年代末,除了对国际动态的学习与借鉴,清末以来对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民俗文化的关注及文化遗产概念的"非物质"理解,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保护提供了学理支撑,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带来法理依据。不过,作为行政法的《非遗法》尚有诸多不足,因而需在对接其他法律法规的同时,颁行"实施细则",做出更为准确而详尽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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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视野中彝族“梅葛”的活态传承 2020-06-01
一、彝族“梅葛”的文本表述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文化传统,作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举措,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把人类的“口头传统”作为非遗的重要内容和样式进行了表述。史诗“梅葛”作为楚雄彝族最为重要的口头传统,于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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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 2020-06-01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也标志着非遗保护的探索日趋规范和成熟,对世界非遗保护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而出台的,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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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高校传承路径研究——以兰州市高校为例 2020-06-01
201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甘肃地方高校具有培养地方人才,服务地方发展的定位模式,在信息传播、人才培养、知识创新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甘肃地方高校浓厚的地方底蕴能够为本土非遗的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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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二届中国非遗春晚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2020-06-01
6月1日,由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影视音像中心和中国非遗春晚组委会联合主办、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承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七周年座谈会暨2019第二届中国非遗春晚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行政学院影视音像中心主任王毅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原文化部非遗司司长、中国非遗保护协会会长马文辉为会议作总结讲话。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朱小健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