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
浏览量:10次 发布时间:2020:06:01
【类型】文献
【题名】刍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
【作者】马学智
【关键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传统民族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场所 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认同意识 社会凝聚力
【摘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团体、个人等视为文化遗产并且自发进行各种表演、实践活动形式所借助于使用的实物、工具、文化场所或工艺品等。由此定义,我们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一、表现形式和口头传统;二、社会实践或节日活动;三、表演艺术;四、传统的手工艺;五、关于宇宙、自然的知识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根基,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事业的建设而言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国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保护工作,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认同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以便更好地促进非遗法律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有效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稳定发展。
【年份】2020
【期号】第2期
【作者单位】青海省文化馆社团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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