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浏览量:80次 发布时间:2022-03-01 09:36
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后,我局在公示期内收到一些来信来电反映,经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我局组织专家按照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复评论证,拟增补任静、伍常林等2人为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2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
联系人:李亚琼、毕慧鹏
电话:3585510、18979515303
邮箱:ycswhjswk@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计2人,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