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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以贵州茅台集团为例 2020-06-01
对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早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企业是实施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体,对于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以贵州茅台集团为例,对其通过生产来保护、传统酿造技艺的模式进行全面分析,得知茅台集团在通过生产实现对传统酿造技艺保护的同时,还积极通过私权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实现企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同时,较好地保护和传承了传统酿造技艺。然而生产性保护的终极目标还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茅台集团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挖掘“非遗”特有的精神内涵,构建传统酿造技艺的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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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媒体时代非遗传播的特点 2020-06-01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特点,是对民族情感与智慧的凝聚。在当前经济政治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还需要不断发挥文化对其的推进反作用,而加强非遗传播是对当前社会文化丰富的重要方式,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在对非遗传播过程中新媒体是新兴的传播途径,其为扩大非遗的传播效果以及影响范围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则是分析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非遗传播的特点,并为其传播策略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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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2020-06-0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以物质形式作为传承,因此并不是保存某一实物就可以说已经保存了某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基于全方位、多层次和多方面的目标,即进行整体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原则作为非遗的重要保护形式,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实际意义.对此,本文结合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对非遗整体性保护原则的践行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