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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影像在非遗传承保护中的承上启下作用 ——以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课程建设为例 2020-06-01
伴随数码媒体技术日异月新的发展,利用视频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已是常态,而影视手段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已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运用,以视频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记录形态各异、目的不一。随着大型"纪录片""宣传片""影视片"在推进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凸显出不足与困难,保存价值及意义参差不齐,以及大型影片在制作、投资等方面不利于快速对非遗文化抢救等问题。微影像的快速性、准确性、精致性、记录性和文化的可视听性都让微影像的时代作用愈发凸显。微影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无论是用于保存、宣传,还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乃至促进影视高校课程改革,深化校企合作,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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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传播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记录与有效活用研究 2020-06-01
数字化技术的进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带来了新的方式和媒介,以新媒体为基础的“非遗”影像记录制作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迅速,而我国针对“非遗”项目开展的影像数字化采集与传播工作仍任重道远。我国要解决“非遗”影像记录的保存与利用问题,首先需要探讨“非遗”影像记录开发与活用的手段与模式,通过整合影像制作者、开发利用者、表演传承人等群体力量进行“非遗”影像记录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推广。其次亟须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在借鉴学界已有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基础上,以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子项构建“非遗”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来规范开发利用行为,防止对“非遗”影像记录的过度开发和滥用。“非遗”影像记录可用于数字化博物馆、体验式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非遗”影像记录的二次利用和创作过程中,必须重视与此相关的著作权问题,妥善处理影像制作者、开发利用者与表演传承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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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化创新传播渠道研究——以嫩江流域为例 2020-06-01
2017年初,党中央对全面复兴传统文化作为重大国策并发布通知,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倡全面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将优秀的非遗项目保存好、传承好、发展好、传播好是新时代建设文化软实力强国的必要途径。本文以嫩江流域为例,结合当今互联网时代背景,对新媒体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影像化传播方式和创新传播渠道进行初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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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的影像转 2020-06-01
近年来,影像与"非遗"的亲密接触越来越多,其中既有《手造中国》《了不起的匠人》《马街书会》等聚焦非遗的动态影像,也有为数众多的静态摄影。2020年11月评选的"中国·青阳首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来稿踊跃,《中国摄影》杂志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近1600位影友的1.7万余组(4万余幅)摄影作品;《中国摄影》杂志主办的浙江嵊州戏曲摄影工作坊(2019年)及安徽歙县的影像调查计划(2020年),学员作品涉及最多的题材均与当地非遗题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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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寻找手艺》谈影像叙事对非遗的传承 2020-06-01
2012年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大力推进纪录片产业发展,对于展现祖国发展变化,传承民族优良传统,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对于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以非遗为创作题材的纪录片日益成为当前文化消费的主流产品之一,近年来,《我在故宫修文物》《了不起的匠人》《薪火相传》等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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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影像技术推进人文发展 2020-06-0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对非遗项目进行记录与保存,属于十分重要的保护措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指出:“‘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其中所谓“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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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像记录与呈现--欧洲的经验》 2020-06-0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推行的三项工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记忆文献遗产保护项目》,在全球范围构建了一个识别和保护人类遗产的铁三角。公约只是建立了一定的通用标准、规范和工具,而各缔约国需要在国家和国际两个层面,为特别重要的非遗项目建立自己的识别和保护机制。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遗识别与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遗的活态属性,使得非遗的记录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