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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献(17)

共检索到 17 条数据

  • 论传统戏剧类非遗保护的“标准”问题 ——以澳门粤剧为例* 2020-06-01

    澳门粤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保护,需要在充分发挥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11/2013号法律)宏观性"法规标准"能效的基础之上,另从澳门粤剧的"文化景观"民俗特征和"艺术存在"本体特征出发,制定相应的中观性"民俗标准"和微观性"本体标准"。只有三类"标准"形成合力,方能真正实现澳门粤剧以及以"澳门粤剧"为代表的我国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活态性保护和生态性保护。

  • “标准化时代”基层非遗保护若干问题探讨* 2020-06-01

    以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为标志和开端,我国非遗保护的"标准化时代"已经到来。从基层工作者的角度出发,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保护工作规范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传统标准与当代标准的矛盾、不同标准并行存在、政府职能部门间缺乏协调机制、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等。面对这些问题,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者应在认清非遗保护工作本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通过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等措施,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非遗的守护者。

  • 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标准研究* 2020-06-01

    传统医药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区别于其他类别非遗的独特属性。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中需协调与平衡医药监管者、行业参与者及非遗传承人等多方角色的意见和利益。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可有助于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工作朝着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

  • 民俗类非遗项目英译的语用标准研究 2020-06-01

    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讲好中国故事”背景下,如何做好民俗类非遗项目的翻译是当前翻译工作者们亟需思考的问题之一。本文在语用翻译理论的指导下,探讨了民俗类非遗项目的翻译标准,对于民俗类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播具有一定的意义。

  • 反思非遗保护评价标准的作用 2020-06-01

    当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工作中,评价标准问题存在着严重偏差,这种偏差在原生态民歌比赛中有着突出的体现。原生态唱法存在的评价误区,折射出了长期以来居于主流地位的音乐评价标准存在着严重问题,这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只有对评价标准问题及时地予以纠正,打破一元制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的艺术评价机制,才能真正促进民间艺术的保护。

  • 万载建成全国首个花炮实操考试基地 2021-08-26

    万载建成全国首个花炮实操考试基地

  • 我国体育“非遗”保护标准化:内涵厘清及体系构建 2020-06-01

    标准化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体育非物质遗产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迫在眉睫。依据《非遗法》,以标准化理论为基础,将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统称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具有学理性和简约性;标准化建设应兼顾简化性、通用性和动态性特征,内容体系构建可从调查、认定、记录、建档、传播、传承和开发利用7个方面着手,遵循实用有效、层次分明、效益最佳的原则;指标选取采用德尔菲法,多轮次调研最后确定为符号标准、保障标准和执行标准三个维度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体系。为了加快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进程,需加强标准化的顶层设计,深化标准化理论,完善标准化监督机制,规范各部门权责,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以期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思路与借鉴。

  • 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标准探微* 2020-06-01

    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应排斥标准。只要在生产过程中,坚持技术指标与农耕社会传统生产保持一致,并采用传统生产方式进行量产,那么这种文化产品就依然属于非遗项目类。因为无论是技术指标体系构成的生产标准,还是传统生产方式的量产都不是新鲜事物,其二者在传统社会中早已存在。此外,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一定的生产标准进行传统美术的传统性生产并不会对其造成破坏,而是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传承不可或缺的环节。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标准应该具有地方性、民俗性、动态性、异质性及非强制性,相应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发挥非遗项目以文化人的作用。相关标准的拟定及修订应是多方力量协商一致的结果,且标准不应是僵化、单一的存在,应循时代发展而有所增益或改变,从而有利于文化多样性的传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