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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0-06-01
以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样本,运用ArcGIS10.2空间分析工具对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遗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开展研究,结果表明: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结构以民俗、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为主,传统医药、曲艺以及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的分布较少;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上呈现集聚分布的特点,总体空间分布密度以西宁—海东为中心向外围扩散,体现出"东密西疏"的特点;其在市域的数量分布以及类型分布上存在不均衡性。此空间分布格局的形成与地形因素、水文因素、交通区位、民族分布以及人口因素息息相关。最后就进一步促进西北民族走廊宗教类非遗空间格局的优化与保护利用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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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地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的可行性研究 2020-06-01
对于湖南省整体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湘西地区的体育非遗产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和组成部分,这也是湖南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很好地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与文化,发扬中华民族内涵和精神、提高民族团结力和号召力、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增强民族一家亲的意识,体现民族风格风貌,具有深远的价值和作用。本人针对于当前湘西地区整体的体育物质文化遗产保留和保护以及发展的现状、校园传承的必要性、校园传承的可行性以及校园传承的路径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和归纳出了校园传承、保护体育非遗项目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对策,为湘西地区整体的体育非遗项目发展传承以及保护、校园传承和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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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属性、分类及路径选择——基于对丝绸之路甘肃段的观照 2020-06-01
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属性的不明确,会导致在具体的保护实践中出现随意性、泛化性等诸多问题,制约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运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与分类进行了探讨。以丝绸之路甘肃段为重点考察地域,提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增强民族传统体育非遗保护的自觉意识;创新非遗要素的生产性活态保护思路;构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廊道;加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力度;完善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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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重存续形态——以彝族阿细跳月舞蹈为例 2020-06-01
随着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共享"理念的推动下逐渐从文化走向商品,形成了文化与商品共存的态势,产生了文化保守主义的"传承"与文化实用主义的"效用"之间的争论,两者争论的焦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的价值"与"他者的价值"之间差异性问题。通过研究云南弥勒县彝族阿细跳月,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消费社会中的"生活、礼物、商品"三种形态及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认为作为生活的非遗是遗产价值的根基,作为礼物的非遗是遗产价值的拓展,作为商品的非遗是遗产价值的外溢,三重价值体系共同构筑了非遗的三种形态,形成了非遗存续形态的多重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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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的反思 ——基于乡村秩序裂变语境 2020-06-01
从乡村文化秩序的裂变角度来看,传统乡村的文化传承者的存在是基于传统乡村社会人才双向循环流动机制以及乡村社会稳固的团体关系。现代社会城镇化进程带来乡村生活空间及维持秩序发生变化甚至解体,乡村文化精英或技术精英所赖以生存的"旧"团体关系瓦解,部分民间精英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方式纳入新构建的体系里。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工作完成了技术层面的构建,在文化认同、价值认定上并没有形成有固定内核的群体组织。对此,应从乡村文化角度出发,自下而上看待认定程序,完善"非遗"传承人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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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戏剧类非遗保护的“标准”问题 ——以澳门粤剧为例* 2020-06-01
澳门粤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保护,需要在充分发挥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11/2013号法律)宏观性"法规标准"能效的基础之上,另从澳门粤剧的"文化景观"民俗特征和"艺术存在"本体特征出发,制定相应的中观性"民俗标准"和微观性"本体标准"。只有三类"标准"形成合力,方能真正实现澳门粤剧以及以"澳门粤剧"为代表的我国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活态性保护和生态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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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传播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效用提升研究 2020-06-0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抖音和快手等一系列短视频平台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新的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环境和媒体不断发展的形势下,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它不仅能够帮助社会群体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历史责任感,而且能为社会成员探索文化的发展状况提供有力的载体。本文主要分析抖音为非遗传播提供的新契机,进而论述抖音传播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效用提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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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传统与消费文化:一个滇西北古城的非遗实践 2020-06-01
进入21世纪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日益受到重视,"非遗保护"从一个生僻的概念迅速变成具有重大公众影响的文化观念和社会文化实践。以剑川布扎的非遗实践为例,借用霍布斯鲍姆的"发明传统"和费瑟斯通的"消费文化"这两个概念,结合田野调查材料,探讨非遗实践中的传统主义和现代性及其内在联系。传统主义的概念在本文里指有两个面向,在物的层面上指的是布扎创作形象上的仿古和对传统文化的借用;在人的层面上指的是行动者以传统为导向的种种作为。在非遗的语境里,再造传统并不意味着要继续、保护或复兴古老习俗,相反,它标志着传统作为现代文化生产的方式,因而,传统通过现代性变得不仅可及,而且可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