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名单的公示

浏览量:110 发布时间:2022-01-29 21:3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市级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1年11月起,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和“三区”文旅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市非遗保护中心材料审核,2022年1月26日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提出了樊明芳等36人为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宜春市蔺道人骨伤科学术研究会等2个单位为宜春市第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名单。

     现将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和宜春市第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8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宜春市文广新旅局非遗科  

联系人:李亚琼、毕慧鹏  

电话:3585510、18979515303  

邮箱:ycswhjswk@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1.宜春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宜春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名单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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