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曾冬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浏览量:20次 发布时间:2022-02-10 21:45
关于取消曾冬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曾冬明,男,省级非遗项目万载纸棚山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经调查核实,其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人职责和义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传承队伍,提高传承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决定取消曾冬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2月10日